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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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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2020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

    作者:發布時間:2020年11月13日

    一、制訂本方案的依據

    本方案依據《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字﹝2015﹞20號)制定。

    、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條件及計分細則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字﹝2015﹞20號)相關規定;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在籍且基本學制年限內的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全脫產學習)2018級研究生(含2017年錄取的研究生)、2019級研究生(含2018年錄取的研究生);

    3、思想品德優良,未受過學校處分;

    4、積極參與校院組織的各類學術、文體等活動;

    5、本學年成績無不及格(以60分為及格線);

    (二)評審指標及計分細則(見下表)

    代號

    指標

    權重

    指標說明

    K1

    學業成績

    0.30

    按參評時已修課程平均成績計分(以學校研究生系統中成績為準)。

    K2

    科研能力

    0.45

    1、發表一類重要期刊論文1篇計80分;二類重要期刊論文1篇計40分;三類重要期刊論文1篇計30分;CSSCI來源期刊(擴展版)論文1篇計20分;大學學報、專業期刊論文計1篇8分;一般刊物論文1篇計6分;論文集(含單期發表論文數量在50篇以上刊物)論文1篇計3分(同期上發表多篇的只計1篇、同類非C刊文集類上發表多篇只計2,封面包含有論文集及增刊的文章不予計分)。

    2、公開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承擔10萬字及以上撰寫任務合著1部計80分;承擔5萬字及以上撰寫任務合著1部計40分;承擔3-5萬字撰寫任務的計20分;承擔1-3萬字撰寫任務的計10分,承擔1萬字以下的計5分;參編教材承擔5萬字以上撰寫任務的計20分;承擔2-5萬字計10分;承擔2萬字以下計5分。藍皮書、綠皮書等以一般刊物一篇計6分)

    3、科研獎勵:

    獲省部級獎勵一等獎計前七名,排名第一的計10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5分;二等獎計前五名,排名第一的計8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5分;三等獎計前四名,排名第一的計6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5分;優秀獎計前三名,排名第一計5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2。

    獲廳局級獎勵一等獎計前五名,排名第一的計5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二等獎計前四名,排名第一的計4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三等獎計前三名,排名第一的計3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優秀獎計前兩名,排名第一計3分,排名第二計1。

    獲校級獎勵一等獎計前三名,排名第一的計3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二等獎計前兩名,排名第一的計20分,排名第二計10分;三等獎一名計10分;其他獎勵計1分;

    獲省一級學會獎勵一等獎計前三名,排名第一計5分,排名第二計3分,排名第三計2分;二等獎計前兩名,排名第一計3分,排名第二計2分;三等獎計一名,排名第一計2分;省二級學會一等獎計前兩名,排名第一計3分,排名第二計2分;二等獎計一名,排名第一計2分;三等獎計1分,優秀獎不予計分。

    4、學術科技創新及學科競賽:

    按《湖北大學研究生學術科技創新及學科競賽獎勵辦法》(試行)規定,研究生參賽項目以研究生為主,且我校為參賽單位。研究生個人在相關賽事中獲得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的,人文、社科類等同于在中文二類收錄論文一篇計40分;在相關賽事中獲得國家級二等獎,等同于中文三類收錄論文一篇計30分;在相關賽事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等同于CSSCI來源期刊(擴展版)1篇計20分,優秀獎計10分。

    研究生個人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的,等同于中文三類收錄論文一篇計30分;在相關賽事中獲得省級二等獎,等同于CSSCI來源期刊(擴展版)1篇計20分;在相關賽事中獲得省級三等獎計10分,優秀獎計5分。

    研究生集體在相關賽事中獲得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的,計前七名,排名第一計7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獲得國家級二等獎計前5名,排名第一計5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獲得國家級三等獎計前3名,排名第一計3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獲得國家級優秀獎計第一名,計10分;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一等獎計前5,排名第一計5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獲得省部級二等獎計前3名,排名第一計3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獲得省部級三等獎計前2名,排名第一計20分,排名第二計10分;獲得省部級優秀獎計第一名,計5分。本條款依據研究生院文件執行(國家級、省級認定見《湖北大學學術科技創新及學科競賽獎勵辦法》(試行)文件)。

    以上同政治思想及社會實踐計分不予同時疊加,同一成果的計分就高不就低,累計總分不超過100分。

    K3

    政治思想

     

    社會實踐

    0.25

    1、擔任職務方面:

    本學年度擔任過一年或以上(下同)校研究生會主席、校團委副書記的計35分;擔任校研究生會副主席、院研究生會主席的記30分;擔任校研究生會各部部長、院研究生黨支部書記、院研究生會副主席、班長、團支書、學生助管的計25分;擔任校研究生會副部長、校研究生會干事、院研究生會各部部長、院研究生黨支部委員的計15分;擔任院研會副部長計10分;院研會干事的記5分。(注:任期未履行職責的不予計分;身兼多職者,最多只計三個職務分,按最高分分數乘以1,第二高分分數乘以1/2,第三高分分數乘以1/3。)

     

    2、集體獲獎方面:

    社會實踐、課外文體活動方面等獲省部級及以上獎勵一等獎計前七名,排名第一的計4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5分;二等獎計前五名,排名第一的計3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5分;三等獎計前四名,排名第一的計2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5分。獲廳局級(含校級【蓋有‘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或‘湖北大學’章】)獎勵一等獎計前三名,排名第一的計30分,排名往后逐次遞減10分,二等獎計前兩名,排名第一的計20分,排名第二計10分,三等獎一名,排名第一計10分;獲院級獎勵計一名,排名第一的計5分。其他獎勵評審委員會認定通過的計3分院級集體其他獲獎不予計分)。

     

    1、個人獲獎方面:

    個人獲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一等獎計40分,二等獎計25分,三等獎計10分,優秀獎計5分;廳局級(不包含校級【蓋有‘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或‘湖北大學’章】)一等獎計20分,二等獎計10分,三等獎計5分,優秀獎計3分;校級的一等獎計10分,二等獎計5分,三等獎計3分,優秀獎計1分;校各部門及院級(不含研究生年度獎助學金)一等獎計5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1分,院級優秀不計分。

    以上同科研能力計分不予同時疊加,同一項目計分就高不就低,累計總分不超過100分。

    注:(1)綜合評分= 0.3* K1 +0.45* K2 +0.25* K3,學院按申報人綜合評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序。(2)有關成果的認定及比照認定,按學校有關職稱評審中的有關規定執行。(3)期刊或論文集應有正規書刊號,發表論文字數要求在3500字以上,超過8000字的論文,計分增加25%。(4)申報人須提供成績單、申請成果及獲獎證書等復印件一套。(5)獲獎材料在研究生就學期間,只可使用一次。(6)涉及有爭議的計分問題時,交由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

    (7)自2019年起,導師排第一、學生排第二者為科研能力分3/4;學生為第一作者為科研能力分1/1。8)同一項目獲獎,就高不就低,只計一次。(9)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到達后,不再接收新的佐證材料,以已交材料為評獎佐證。

    (三)關于申報成果需要說明的情況

    1、申報成果須以我校為第一署名單位、申報人為第一署名(或導師為第一署名、申報人為第二署名),SCI分區認定依據中科院《SCI分區檢索》(我??瓢l院公布的2019版)目錄,SCI論文級別認定依據湖北大學校人字(2018)13號文《關于印發《湖北大學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中文重要期刊認定依據湖北大學文件??瓢l字(2019)2號文關于印發《湖北大學重要期刊(試行)》,出版社認定依據科發院的認定標準。(標注為共同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只能由其中一人申報一次)

    2、申報成果應為研究生在讀期間取得,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831。

    、申報、評審程序

    1、符合上述評審條件的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可自愿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報表》須從研究生系統中導出且按正反一頁紙打?。?/span>,并按時間要求向學院提交申報材料,審批表中導師意見需由申報人導師親筆填寫;

    2、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對申報人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按各項計分指標得出綜合評分,經討論擬定獎學金候選人名單;

    3、在全院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合格的優秀研究生,學院將相關材料上報校研究生院。

    、評審要求

    1、1030日前,學院成立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學院副書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秘書、團委書記、研究生輔導員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員,制定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

    2、113日前,完成初評及公示工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并將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名單、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獎學金申報表(紙質版)和備案表(電子和紙質版)(可在研究生院網站文檔獎助下載處(獎助)下載)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綜合樓636室)。

     

                                                                                                   湖北大學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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